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泉县熨斗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熨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DPACG-2018-16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熨斗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石泉县熨斗镇
联系人:马辉 联系方式:1839152257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0915-3253008 1559153052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5.86025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或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公开发售。
3、文件售价:文件每套售价人名币3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购买谈判响应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价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8年5月31日10:00 (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155 9153 0528
采购代理机构户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账号:26720201040004478
开户行:农行安康育才路分行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