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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污水处理厂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2 09:41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60
内容摘要: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武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武县污水处理厂分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武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武县污水处理厂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污水处理厂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DZZ(2018)089号

三、采购人名称:长武县污水处理厂  

    地      址:长武县

    联系方式:029-34202779

联 系 人:戴先生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联系方式:029-33575132    13689109223

    联 系 人:王工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总氮在线监测仪器及总磷在线监测仪器各2台及安装等。(注: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源监测、显示、传输。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金额:49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5月18日至05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咸阳市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会议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1日14:30时前

  2、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14:30时整

  3、投标开标地点:咸阳市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9-33575132  

  电子邮箱:227686491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咸阳秦都支行

  账  号:2604020819200038793

  联行行号:102795040073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原文标题: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污水处理厂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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