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金坛区茅东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儒林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项目、直溪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项目排污口论证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坛区茅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儒林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直溪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项目排污口论证编制服务
编号:JSHX2018-C-00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单位: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金坛区薛埠镇、直溪镇、儒林镇
3、项目预算限价: 100万元 (超过项目预算限价的为无效标书处理);
4、工程规模:金坛区茅东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万吨/日(现状改造0.5万吨/日,扩建0.5万吨/日),远期规模2万吨/日;儒林镇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近期规模0.5万吨/日,远期规模2万吨/日;直溪镇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近期规模2万吨/日,远期规模3万吨/日。
5、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6、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完成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
质量要求: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申请人须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文或水资源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须自 2013 年 04 月至今至少有2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的业绩(含合同原件、专家审查意见,业绩以提供的委托合同为准,时间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记录: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原公告:
http://www.jsjt.gov.cn/ggzy/jyxx/001002/001002001/20180408/c6c962c0-c6f1-481a-bdd2-98c2ab5037bf.html
五、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4月19日17:00整,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改为:2018年 05月02日下午13:30-14: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改为:2018年 05 月 02日下午14:00;原公告的报名方式不变,原招标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原有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继续有效,未报名单位请在上述延长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
六、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830987
采购代理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051905224;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
邮政编码:213200。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