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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污水处理、除臭除味处理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5-13 19:37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1827
内容摘要: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污水处理、除臭除味处理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

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污水处理、除臭除味处理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污水处理、除臭除味处理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GCG2018-HSDYYY-FW0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表格1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科室

规格型号

预算价(万元)

备注

1

污水处理设备维保

爱卫办

详见磋商文件

13.905


 

2

除臭除味处理设备采购及维保

爱卫办

详见磋商文件

22.88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专业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

4.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② 开户许可证原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附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参加开标会的人员一致);

④ 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贰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07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新城区兴安北路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8楼8004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150号

联 系 人:张军     霍玉军

联系电话:0471-52811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8004室

联 系 人:杨敏

联系电话:15391147552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5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污水处理、除臭除味处理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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