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2018年除尘器备件采购(第二次)。
2.2 比选范围: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所除尘器备件一批,厂家为:苏州辉龙。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4 供货地址: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
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② 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2)财务状况: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其它
被确定为中选人的比选申请人,需与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2018年除尘器备件采购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8年 7 月 26 日至2018 年 7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比选文件。
5.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5.3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万象南路侧门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dxingro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610023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664554349@qq.com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6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28-61896152
传真:(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46750797@qq.com
比选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