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乐亭县滦河防洪小埝及险工治理工程(乐亭县2017年滦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乐亭县水务局 | |
采购人地址:乐亭县乐亭镇腾飞街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 |
采购人联系人:刘宏宽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4633462 |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154666 |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淑青 |
受理质疑电话:022-26154950 | |
项目联系人:杨丽娜、姚佳朋 | 联系方式:022-26154666 |
传真电话:022-26741220 | |
采购内容:按5年一遇标准加固滦河防洪小埝7.6km;按原设计标准(平滩流量为1700~3000立方米/秒)治理滦河张庄、姜各庄险段,涉及丁坝75座;复建防洪排涝闸1座。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以上工程施工的建设监理。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乐亭县滦河防洪小埝及险工治理工程(乐亭县2017年滦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1 |
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乐亭县 | |
供货时间:待定 | |
简要技术要求:按5年一遇标准加固滦河防洪小埝7.6km;按原设计标准(平滩流量为1700~3000立方米/秒)治理滦河张庄、姜各庄险段,涉及丁坝75座;复建防洪排涝闸1座。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以上工程施工的建设监理。 | |
供应商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指近十年内(2007年10月至今,时限以竣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完工日期开始计算)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的水库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不低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经河北省水利厅备案确认),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岗位证书及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类似工程(要求同前)管理经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持有资格或岗位证书,具有相应工作能力; (5)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6)投标人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2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2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8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500元 |
获取文件地点: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 |
投标开始时间:2017/10/12 11:06 | |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1 09:30 | |
开标时间:2017/11/01 09:30 | |
开标地点: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备注: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政府采购网、____、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