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滦南县胡各庄镇肖家河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滦南县胡各庄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人地址:滦南县胡各庄镇政府 | |
采购人联系人:孙艳海 |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33255057 |
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5-3191161 |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志强 |
受理质疑电话:0315-3191161 | |
项目联系人:任志强 | 联系方式:15230570918 |
传真电话:0315-3191160 | |
采购内容:招标范围:拟整治土地面积为5.9269公顷,拟新增土地5.6721公顷。(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滦南县胡各庄镇。 工期要求:日历天数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要求为准。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滦南县胡各庄镇肖家河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785700 |
项目实施地点:滦南县胡各庄镇 |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要求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中标项目及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后审。 5.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身份合格购买招标文件。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3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9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500 |
获取文件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17年 10 月13日至2017年 10 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 |
投标开始时间:2017/10/12 16:17 | |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0 09:30 | |
开标时间:2017/11/10 09:30 | |
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滦南县城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三层) | |
备注: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