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通市通州区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和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及《南通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方案》文件要求,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减少垃圾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的二次污染,积极探索垃圾分类管理有效途径,提高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
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扩大垃圾分类实施覆盖范围,全面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服务,打造更加优美的人居环境。
问: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组织领导架构是怎样的?
答:成立以副区长刘学军为组长的通州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室、城管局、公安局、发改委、卫计委、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监察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局、供销总社、文明办、金新街道、金沙街道等单位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金沙街道、金新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负责拟定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编制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负责调研、选用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做好处置场选址、立项和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督导、评比、考核和经验推广。
办公室下设四个专职工作组
(一)宣传引导组:由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及所属各社区人员组成。负责宣传指导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不断加强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引导市民掌握垃圾分类方法,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营造支持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培训指导组:由区城管局、区物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工作负责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三)垃圾收运处置组:由区城管局、义工联合会以及街道废品集散中心负责人、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收运处置推进小区、单位产生的各类垃圾。
(四)考核检查组:由区文明办、城管局、物管中心和金沙街道、金新街道人员组成。负责巡查检查推进小区和单位的分类投放、分类设施维护、宣传活动开展、各类台账资料建立等工作;巡查检查收运处置责任单位垃圾收运处置、台账资料建立情况。
问:2017年通州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计划是怎样的?
答:2017年,拟在城区42个小区、12家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拟推进小区:
1.金新街道(5个社区,共27个小区)
金桥社区:世纪豪庭、御景华庭、金桥人家、金桥世家、金色成品、大唐金城、金桥东苑、金和家园、万和华府、金色城邦;
碧堂庙社区:中瑾世纪城、首府名邸、江海艺墅、水榭花都、阳光府邸、江海皇都 ;
金霞社区:大唐花苑、南湖学府、金霞北苑、金霞南苑、金霞东苑、城东雅苑;
碧华社区:锦绣江南、颐和苑、大唐碧华苑、新华城市家园;
镇南社区:碧水苑。
2.金沙街道(6个社区,共15个小区)
虹西社区:汇金苑、天地华庭、虹桥北村、佳乐花苑;
虹南社区:金点花苑、
太山村:银河湾、银河家园;
东市社区:明富佳苑、星湖之星;
新市社区:新三园花苑、佳苑小区(北)、翠湖景苑;
育才社区:育才花苑、瀚学苑、瀚学苑二期。
拟推进单位:
育才中学、金郊初中、北山大饭店、文峰大世界、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财政局、交运局、金沙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动迁办、环卫处。
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工作是怎样分工的?
答:
问: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什么标准?分类后怎么处置?
答:(一)日常生活垃圾实行两种分类
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的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和瓶罐等。由街道联系具有回收资质的再生资源公司到指定社区(小区)负责收运处置。
2.其它垃圾:指餐巾纸、卫生间用纸、尿不湿、薄型塑料袋、污染较严重的纸张、厨余垃圾等。由区环卫处负责收运处置。
(二)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1.装潢垃圾:指装潢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废弃装潢材料等,各小区设置指定堆放地点,区环卫处负责定时收运,统一处置。
2.大件(绿化)垃圾:是指废旧家具等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竹木制品;树干、枝条、碎草、落叶、花败、水草等树、草、花的自然凋落或在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植物残体。各小区设置指定堆放地点,区环卫处负责定时收运,统一处置。
3.电子垃圾:指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等家用电器,以及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单机、手机通讯电子产品等淘汰电子科技产品。由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运、规范处置。
4.废旧织物:指废旧衣物、鞋帽、家纺、纺织料等纺织类废弃物。由区义工联合会在小区内设置制式收集箱,定时收运,统一处置。
5.有毒有害垃圾:指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等。由区环卫处在小区内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箱,二次分类后分别贮存,由专业单位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