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土壤修复的最终目的是使土地增效,在修复过程中要适时调整当地产业,在选择修复植物时可以选择一些花卉苗木、巨菌草等盈利性植物,保证修复过程中的经济效益。”周静建议,将土壤修复治理纳入扶贫开发工程,与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主任谷庆宝强调说,“目前国家、各省正在制定工业污染场地风险筛选值,对于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污染场地要进行调查,高于筛选值的就说明有风险,需要进一步调查评估,进而进行修复”。
据介绍,现在对污染场地的修复目标值普遍做法是“一地一策”,进行场地调查、评估后,根据土地未来使用途径,运用风险评估模型的逆运算得出修复目标值,这一目标值也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的可操作值。
受访专家强调,土壤污染修复是项耗资巨大、时间跨度长的工程,需要建立稳定、可预期的资金投入机制,采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专业化运作的融资方式,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今年,中科院拿出2000万元资金,部署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十三五”期间希望对流域、省域范围内的土壤污染治理提出完整技术解决方案。“我们在技术上有信心,实践中能不能真正做到位,还有待于体制机制上的探索。”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局长严庆表示,组织实施方面希望与地方政府合作,并与社会资源一起,以PPP形式探索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