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程总投资约7亿元、自称PPP的地方垃圾焚烧项目,为何备受关注?实在是因为这个项目“精彩”不断,开头这幕便是其一。
如此一波三折
项目概况
8月22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显示盐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盐城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公告披露,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7.02亿元,(9月2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66469.61万元,包括静态总投资63802.69万元和建设期利息2666.92万元。项目静态总投资中建设工程费21865.54万元,设备购置费23604.71万元,安装工程费7849.92万元,其他费用10482.51万元。),项目总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400吨,配套2炉1机,配置2台处理量为70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该项目合作期为30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管理内容包括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维护和更新,向社会公众提供持续稳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此外,项目公司与电力企业签署购售电合同,向其提供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上网电量,由电力企业向项目公司支付购电费用。
日处理量1400吨分成800和600
单从项目本身看,并无特别,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的运作模式和项目投融资结构却相较以往的PPP项目略微不同。
根据公告内容,该项目将采用BOT模式运作,“由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通过等量搬迁的形式,继续享有原800吨/天垃圾的处理权,在本14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表现为项目公司七分之四的股权锁定。市城管局通过法定程序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与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公告所说的“大吉发电公司通过等量搬迁的形式获得800吨/天的处理权”一事,实际上可以将时间往前回拨一下来理解。6月初,盐城市城管局发布消息称,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吉公司搬迁以及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部署要求,盐城市局迅速启动相关工作,通过咨询发改委、财政局、法制办以及法律、PPP项目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项目建设搬迁方案。为什么要搬迁?可能还是由于邻避事件和城市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