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会财购2018B000056808号计划,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会昌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社会资本方)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P2018-HC-G00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项 |
1、项目范围和期限 1.1项目范围 1.1.1 项目名称及内容 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包括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沉砂池、调节池、一体化膜生物反应器、景观池、排放池和配套管道及设备安装等。 1.1.2 项目建设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1.1.3 项目用地 会昌县湘江河岸南岸湿地公园里,建设用地为3.764亩。 1.1.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159.21万元(最终价格以中标价为准),由中标人(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筹集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政府方出资20%,占20%股权,中标人(社会资本方)出资80%,占80%股权。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20%,中标人(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80%,政府方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20%,项目其余资金由中标人(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的SPV项目公司通过贷款融资筹集。 1.1.5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中标人(社会资本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工程建设工期1年。 1.2项目合作期限 1.2.1期限的确定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1.2.2期限的延长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项目合作期限内发生采购人应当承担的风险而导致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损失的情形下,中标人(社会资本方)可以请求延长项目合作期限。延期事由包括: 1.因采购人违约导致中标人(社会资本方)延误履行其义务; 2.因发生采购人应承担的风险导致中标人(社会资本方)延误履行其义务; 1.2.3期限的结束 项目合同期限届满或者项目提前终止。 2、项目用地 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及相关进入场地的道路使用权,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为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提供临时用地。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人(社会资本方)不得将该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该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中标人(社会资本方)的土地使用权要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3159.21 |
3159.21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社会资本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会昌县城市管理局;
3、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选址为湘江河岸南岸湿地公园里,建设用地为3.764亩。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预计2020年建设总规模为8000m3/d(前处理构筑物按8000m3/d建设,其余污水处理设备和构筑物按近期5000m3/d建设,同时预留远期总规模设备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选址为湿地公园,占地面积小且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要求处理工艺需为低噪音、无异味、无二次污染、环境友好型技术,主体设施须采用地埋或半地埋方式,打造成一座生态景观式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类排放标准。本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为3159.21万元(最终价格以中标价为准),项目内容为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和运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沉砂池、调节池、一体化膜生物反应器、景观池、排放池和配套管道及设备安装等。
5、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159.21万元(最终价格以中标价为准),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筹集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政府方出资20%,占20%股权,中标人出资80%,占80%股权。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20%,中标人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80%,政府方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20%,项目其余资金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的SPV项目公司通过贷款融资筹集。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维护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会昌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5)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获取收益。即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从运营维护期开始,根据对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污水处理价不超过1.95元/m3(前5年)和1.83元/m3(后24年)。
6、项目核心边界条件
序号 |
核心条款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服务范围 |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会昌县月亮湾新区 |
2 |
项目运作方式 |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维护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会昌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
3 |
项目合作结构 |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159.21万元(最终价格以中标价为准),由中标人(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筹集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政府方出资20%,占20%股权,中标人(社会资本方)出资80%,占80%股权。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20%,中标人(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80%,政府方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20%,项目其余资金由中标人(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的SPV项目公司通过贷款融资筹集。 |
4 |
合作期限 |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
5 |
污水处理费计价及支付方式 |
污水处理服务费将采用“按日计量、按月计费、按月支付”的方式支付。 |
6 |
项目移交 |
1、移交范围 1.1项目设施;与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机器、装臵、零部件、一年中备品备件以及其他动产; 1.2项目土地使用权及项目用地相关的其他权利,中标人(社会资本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运转正常的本项目(对照本项目竣工验收时资产清单移交且其系统各项性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3项目实施相关人员; 1.4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技术信息; 1.5在用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与项目设施有关的手册、图纸、文件和资料(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 1.6 移交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 2、移交的条件和标准 2.1项目设施、土地及所涉及的任何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其上未设臵任何担保及其他第三人的权利。但在提前终止导致移交的情形下,如移交时尚有未清偿的项目贷款,就该未清偿贷款所设臵的担保除外。 2.2不再维修情况下,项目可以正常运营3年等。 2.3移交资产在向采购人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污水处理项目场地在移交日应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 2.4中标人(社会资本方)于移交日向采购人或其指定单位无偿移交。 |
(六)投标人(社会资本方)资信要求:
1、投标人(社会资本方)必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与政府指定委托方组成项目公司后,确保能够筹融到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项目投资资金。
2、投标人(社会资本方)总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总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可将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合并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投标人(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社会资本方)须提供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社会资本方)在实施项目招标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否则其参加投标有可能会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06月20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方)携带《公开招标邀请函》在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
(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社会资本方)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由原资格审查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社会资本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社会资本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初始投资总额或资产评估值的10%,具体数额由确认谈判小组谈判时确定,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项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上渡街1号),届时请投标人(社会资本方)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社会资本方)提前做好准备。)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0%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7%收取,当500万<中标金额≤1000万时,按0.55%收取,当1000万<中标金额≤5000万时,按0.35%收取。
(十三)联系方法: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
电话:0797-5620223
传真:0797-5620223
邮箱: jxgzjp@sina.com
联系人:林广冬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
户名: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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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http://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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