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灌南县张店镇龙兴村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
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的2016年灌南县张店镇龙兴村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已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以“苏财建【2016】22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性质:土地整理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320724171012990101
工程项目标段编号:3207241710129901-BD-001
(3)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新建梯形斗渠9768m、维修防渗梯形斗渠2983m,新建梯形斗沟1547m、梯形土质农沟6992m、暗管110m,新建和拆除重建农桥8座、新建涵洞206座、U形跨槽1座、斗门5座、农门18座、格田进(出)水口272座,新建、维修、扩建田间道路共约8643m;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11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2日,工期:180日历天;
(7)工程建设地点为:灌南县张店镇龙兴村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现行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9)合同估算价:639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行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 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 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5】12号、苏清办【2005】32号、苏清办【2005】37号、苏清办【2006】13 号、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9】21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①、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
②、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②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④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⑦提供拟报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中心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⑨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⑩市外、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市资质《核验书》;
?企业(近三年)、法定代表人(近五年)、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未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单位务必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满分为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采用方法二进行评标由抽取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前按抽取方式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K1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的取值为65%、70%、75%、80%、85%,Q2=1-Q1;
K1的取值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90%。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高低次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4)如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排序,评标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5)采用该方法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评标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其它要求:
1)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光盘。本次招标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光盘,没有专用光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开标时,工作人员用各投标人网络投标CA锁对各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应遵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电子标书制作: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投标人采用广联达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 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使用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黄贵松15896100880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灌南县张店镇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登壹大厦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 :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云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