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DHHBGC201817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肃宁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美玉 0317-518600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静 17703275875
采购预算金额:437000.00
采购用途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肃宁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生产或具有经营本采购项目设备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6-1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6-15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3 09:00
开标时间:2018-07-03 09:00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肃水路43号)
供货时间:2018年7月8日前完成并验收联网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本行业规范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各项指标
传真电话:0311-85850295
受理质疑电话:17703275875
备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