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工程项目,由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审批【2017】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工程施工项目
2.2项目地点:泉阳镇、露水河镇、兴参镇、北岗镇、仙人桥镇。
2.3项目投资额: 1323.088903万元
2.4计划完成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建设规模:总收集(转运)规模为240t/d(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2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查询)。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日5日至2018年6月1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套)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406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4)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查询)。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抚松县
联 系 人:尹艳辉
联系电话:0439-6212092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406室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818686500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