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潘庄村、田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号: 0531
项目名称: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潘庄村、田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施工
工程地点: 济南市经十东路南侧、旅游路以北、莲花山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结构形式: 剪力墙 工程规模: 51.43万平方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265500万元 招标项目投资额: 197845万元
建设单位: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港沟片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文辉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1-88893717
代建单位: 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港沟片区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文辉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1-8889371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资质等级: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李芹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程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53165916
公告发布日期: 2017/7/29~2017/8/2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潘庄村、田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已由济历城发改投资[2017]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南市历城区彩石港沟片区建设服务中心。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潘庄村、田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南侧、旅游路以北、莲花山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1.4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3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09万平方米,同时实施道路、停车、绿化等室外工程。
(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八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可对八个标段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1:标段一 约计77444.15平方米 1#、2#、3#、GJ1#、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49445.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27998.28平方米) 施工总承包
2:标段二 约计48680.14平方米 4#、5#、6#、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36042.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12637.72平方米) 施工总承包
3:标段三 约计58377.37平方米 7#、8#、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3956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18811.95平方米) 施工总承包
4:标段四 约计54893.86平方米 9#、10#、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33378.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21514.9平方米) 施工总承包
5:标段五 约计69417.79平方米 11#、12#、13#、16#、GJ2#、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52063.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17354.35平方米) 施工总承包
6:标段六 约计63462.74平方米 14#、15#、17#、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45080.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18382.37平方米) 施工总承包
7:标段七 约计64968.17平方米 18#、19#、20#、GJ3#、GJ5#、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4437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20596.36平方米) 施工总承包
8:标段八 约计70240.8平方米 21#、22#、23#、24#、GJ4#、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47294.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22946.34平方米) 施工总承包
二、投标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每标段投标单位超过15家(不含15家)时采取资格预审,确定12家参加投标;每标段投标单位未超过15家(含15家)时采取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29日至2017年08月02日(每日上午9:0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历城分中心一楼交易厅(山大北路87号);节假日请到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1号楼13层)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
(5)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同时提供单位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注:资质证书副本(带二维码可提供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时间:2017年7月29日9时0分 - 2017年8月2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