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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玉树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25 21:10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24
内容摘要:采购项目编号:HBZZ-XHCG-00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名称: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 :新
采购项目编号:HBZZ-XHCG-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新河县振堂路1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建兴 0319-475122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莲池大街866号楼西侧九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勇 0319-2275070
采购预算金额:1.10
采购用途 : 新河县玉树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采购法》第22条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水污染治理、环保(设施)工程或环保设施技术服务等(以营业执照标明内容为准)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从事污水处理能力; (3) 投标人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过系统专业培训的上岗操作人员; (4) 托管运营期内必须保证本污水处理厂所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5) 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2018年05月29日至2018年06月0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否则不授予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公告公示期间在企业信用公示查询系统打印的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报告(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其他说明: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6-04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5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0 09:30
开标时间:2018-06-20 09:30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6月30日,暂定服务期10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9-2275070
受理质疑电话:0319-2275070
备注:项目编号:HBZZ-XHCG-001
 
原文标题: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玉树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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