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XZBSG【2017】G0182 | 招标编码:CBL_20171009_40105324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五常市常兴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其它 |
项目编号: HXZBSG【2017】G01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常市牛家满族镇垃圾处理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常市常兴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常市牛家满族镇垃圾处理厂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五常市牛家满族镇
2.3建设规模:1900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约为159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30日之前全部完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一年度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8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1-88365518-8023。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任何公证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建造师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投项目班子其他人员二代身份证以及施工员1人和质量员1人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有行贿犯罪者不得投标(已解除的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河松小区402栋,松发街2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____(http://____)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已解除的除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常市常兴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8室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 系 电 话:0451-88365518-8023;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