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城中村治污—东漖村、坑口村、五眼桥村(含滘口村)、茶滘村、河沙村、西郊村、坦尾村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检测服务[项目编号:JG2018-2313]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永志建筑材料实验室有限公司 |
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
广东科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136.8 |
137.5 |
136 |
项目经理姓名及 资质证书编号 |
卢懋珩 |
张传海 |
吕国权 |
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广州市润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何超明 |
不通过 |
没有提供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中的企业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凭证资料,不满足招标公告第十条第5点及第7点的条件 |
2 |
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
张传海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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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市华大金力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黄秋香 |
不通过 |
CMA资质证书中未有CCTV检测资质、提供的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中的企业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资料不清楚无法辨认,不满足招标公告第十条第 4点及第第5点的条件 |
4 |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杨晓淞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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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东科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吕国权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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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州市永志建筑材料实验室有限公司 |
卢懋珩 |
通过 |
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18日00时00分至 2018年5月21日23时59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宽 联系电话:020-86588991-861/13714629351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81555161 联系地址:广州市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联系电话:020-81403299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太和街2号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