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涿鹿县高堡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已由 涿鹿县发展改革局 以 涿发改招核【2017】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鹿县五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环境连片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涿鹿县五堡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涿鹿县高堡村污水处理站项目
项目编号:GXZBDL-2018-005
项目地点:涿鹿县五堡镇五堡村村北
建设规模: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5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招标范围: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5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辅助用房,设备基础,管道安装等。主要设备包括:集水井、调节池、厌氧池、综合生化池、沉淀池、污泥池、污水提升泵、工艺风机、控制系统以及氨氮、化学需氧量出口在线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国家授权机关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拟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5-18 至 2018-05-24 ,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涿鹿县轩辕西路三祖广场古郡集团写字楼裙楼二楼东侧)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两份复印件);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两份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两份原件); (7)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注:①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幅且必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②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③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6-08 09:30 ,地点为 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涿鹿县轩辕西路古郡写字楼裙楼2楼东侧)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及《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涿鹿县五堡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涿鹿县五堡镇 | 地址: | 张家口纬三路辽海国际1108室 |
邮编: |
075699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蒋旭辉 |
联系人: | 马志 |
电话: |
13784553820 |
电话: | 13091316079 |
传真: |
03136725370 |
传真: | 0313590000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gxgczxgs@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账号: | 账号: | 100562983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