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环保联盟网首页       会员中心       客服热线:029-88855575

环保联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中标 » 招标信息 » 正文

海盐县于城镇核心区域环境整治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1 16:43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47
内容摘要: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于招2017-052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盐县于城镇核心区域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以于政[2017]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于招2017-05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于城镇核心区域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以于政[2017]1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盐县于城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于城镇集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于城集镇及邮电路立面整治涂料及勾线面积约30000平方米,卷闸门的喷涂约2500平方米及祥和商柱楼内的门头制作约220平方米。

2.3概算工程费用:15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海盐县于城镇核心区域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17年10月9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10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教室4(地点: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楼内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邮 编:314308 邮 编: 314300

联 系 人:倪海杰 联 系 人: 陈军、骆建生

电 话:13857348766 电 话: 0573-86981598

传 真:/ 传 真:0573-86982588

2017年9月30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复印件)

6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原文标题:海盐县于城镇核心区域环境整治工程
 
 
[ 招中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中标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