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负责统筹包括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埔电厂”)在内的粤电集团属下燃煤电厂的脱硫剂采购业务。我司作为招标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大埔电厂脱硫剂供应商。现对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大埔电厂2×660MW机组脱硫剂采购项目 二、 招标范围:大埔电厂2×660MW机组脱硫剂的供应(年预计供应量参考下表)。中标人负责将脱硫剂运送至电厂并输送入指定储粉罐。 三、 合同期限: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注意:为防止垄断,已与我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原料供应及加工委外承包合同》中标人及有关联关系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大埔电厂2×660MW机组脱硫剂采购年度需求情况表 电厂 机组容量 (万KW) 地址 年预计量(吨) 备注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2×660MW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 60000 325目石粉 备注:上表的“年预计量”一栏所示数量为电厂年度预计需求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我司有权依据各电厂生产情况调整采购量。 四、 投标资格要求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资金状况良好。 3.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1 联合体成员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 3.1.2.2 联合体成员资质均应满足本招标条件。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4 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1.5 投标人的货品需满足如下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质量标准 湿度 wt-% ≤1% CaO纯度 wt-% ≥50% MgO wt-% ≤2% SiO2 wt-% ≤0.27% Al2O3 wt-% ≤0.93% 颗粒大小 μm 90%≤44μm(325目) 机械杂质 无块状物、铁屑、纤维 3.2 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我司组织的同一标的项目的投标: 3.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 3.2.2 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股权或产权; 3.2.3 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3.2.4 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同的; 3.2.5 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3.3 在“投标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欠粤电集团所属单位货款潜在投标人(包括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本次不给予投标资格; 3.4 销售承包商近3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投标: 3.4.1 曾经单方面中止合同执行的; 3.4.2 违反电厂现场安健环等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人身、设备、重大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 3.4.3 因销售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电厂带来严重损失的; 3.4.4 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3.4.5 在粤电系统内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的。 五、 资格审核及通知 1.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8日17:00止; 2. 资格预审资料送至: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北塔1506室;邮编:510630。(邮寄的以发出日邮戳为准) 3. 资格预审资料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务必包括可接收信息的电子邮箱);②欲参加投标的电厂名称;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银行资信证明;⑤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供应能力证明(石场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石场的采购/合作协议、加工设备等);⑦脱硫剂业绩证明(如销售合同等,如果没有,可以不提供);⑧运输方式说明、运输车辆(船只)合同、证件;⑨原料、产品储存场地图片、权属等说明材料;⑩地市级检验机构出具的脱硫剂质检报告。所提交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我司对投标人的现场考察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发放招标文件前; 六、 资格预审结果和招标文件获取:我司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电子邮箱发送招标通知书,并在粤电商务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我司不另行通知。 七、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杨文雄 020-85138310/13480473668; 八、 联系人传真号码: 020-85138344; 九、 投标人注意事项: 1. 投标人通过我司资质预审后,可注册为我司合格供方。 2. 投标人投标前须自行认真勘察现场、综合考虑与投标相关的因素,慎重投标。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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