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lszw2018050800101000000Z01 |
投标资格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05-28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纸质文件指定的递交地点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47,866.36元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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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8-05-28 09:00:00 |
开标地点 |
陵水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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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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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18-05-28 09: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陵水开标室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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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