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ZX-2018-050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采购人名称:肃宁县城建局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肃宁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耿主任 0317-850335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67号嘉和广场C座1513-15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然 0311-87226386
采购预算金额:570000.00
采购用途 : 一标段:总磷、总氮监测设备和水质自动采样器
二标段:中控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设备的相关经营权限即环保设备、设施的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开户许可证、2018年度企业依法纳税证明(须提供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018年度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和总磷在线监测设备要求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保护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厂家提供证件原件,供应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并在有效期内; 3.水质自动采样器具有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型监测合格报告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厂家提供证件原件,供应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并在有效期内。 二标段: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开户许可证、2018年度企业依法纳税证明(须提供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018年度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一标段和二标段):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2、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5-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5-14
时刻说明:2018年5 月 8日至2018年 5月 14 日 ,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公休日除外。逾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30 09:00
开标时间:2018-05-30 09:00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一标段:签订合同后 3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二标段: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货物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所要求的标准。
传真电话:0311-89887090
受理质疑电话:0311-89887090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