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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春风油田排612块产能建设污水高压回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3 06:42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72
内容摘要:1.招标条件春风油田排612块产能建设调整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油计〔2015〕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

1.招标条件

春风油田排612块产能建设调整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油计〔2015〕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春风油田排612块产能建设污水高压回注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春风油田排612块产能建设污水高压回注工程。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往奎屯方向70km。

2.3建设规模:(1)新建高压注水站一座(6 座撬装高压注水泵,6座彩钢板房);(2)新建配套电气、自控通讯设施;(3)新建注水站至6口单井的高压注水管线,累计13.7km;(4)对13.7km高压注水管线进行内、外部防腐。

2.4建设投资:101040万元。

2.5计划工期:194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1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2月20日。

2.6标段划分:无。

2.7招标金额:560万元。

2.8标段招标范围: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的社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持有有效的油气田地面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和有效的社保证明;

(3)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5日(每天8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路东)三楼报名室;

(3)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完成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注册、申报工作并获得审批通过,同时必须完成其所投标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未通过网上报名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的交纳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汇到指定银行(开户名: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账号:11001071700053010970;联行号:105100024020)。汇款信息应注明“排612污水高压回注标书款”。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年5月30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14时30分。

6.3递交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路东)三楼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5月30日14时30分。

7.2开标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路东)三楼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33号;

邮编:257000;

联系人:潘阳;

电话:0546-8505598;

电子邮箱:panyang.slyt@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

邮编:257000;

联系人:刘涛;

电话:0546-8689277;

电子邮箱:liutao062.sl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胜利油田基建处网站(http://jjc.slof.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10-59960116)、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546-8553240)、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处第三纪检监察室(0546-8552372)。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原文标题:山东省春风油田排612块产能建设污水高压回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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