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
项目编号:JXZZ-GZS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珅
项目联系电话:1829616228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金丰大道5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97-73306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省卓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珅18296162285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魏路17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15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至 2018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免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质要求2.1联合体成员中,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3财务要求3.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3.2联合体投资方或牵头方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提供资金证明材料原件);联合体投资方或牵头方银行资信等级AA及以上。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截图。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5-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4日 14: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JXZZ-GZSC-1)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JXZZ-GZSC-1)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并以石府函〔2017〕55号审核通过了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石城县人民政府已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和运营(以下简称“本项目”),石城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为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工作,该项目已于2018年4月27日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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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
2.2项目内容:本项目由四个分项目组成,用地约6500亩,估算总投资1415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约28180万元(原则上不高于30000万元)。
2.2.1石城县鞋服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2.2.1.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城县琴江镇濯坑村,规划用地3000亩。
2.2.1.2 项目建设及维护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编制、林地报批、场地土石方勘察、竖向设计及道路施工图设计、测量规划等;
(2)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地报批;
(3)土石方平整工程;
(4)本项目内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工程、配套的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燃气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
(5)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维护。
2.2.1.3 项目总投资:约65500万元
2.2.2 石城县硅产业园建设项目
2.2.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城县东北部方向,距石城县直接距离6公里。园区规划用地约2000亩。
2.2.2.2 项目建设及维护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安评、压覆矿、节能审查报告编制、林地报批、场地土石方勘察、竖向设计及道路施工图设计、测量规划、矿区开发规划设计等;
(2)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地报批;
(3)土石方平整工程;
(4)本项目内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工程、配套的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燃气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
(5)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维护。
2.2.2.3 项目总投资:约55000万元
2.2.3 石城县屏山创业园建设项目
2.2.3.1 项目基本情况
屏山创业园位于石城县屏山创业园内,规划用地1000亩。
2.2.3.2 项目建设及维护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编制、林地报批、场地土石方勘察、竖向设计及道路施工图设计、测量规划等;
(2)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地报批;
(3)土石方平整工程;
(4)本项目内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工程、配套的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
(5)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维护。
2.2.3.3 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2.4 石城县小松创业园建设项目
2.2.4.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城县小松创业园区内,开发面积为500亩。
2.2.4.2 项目建设及维护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编制、林地报批、场地土石方勘察、竖向设计及道路施工图设计、测量规划等;
(2)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地报批;
(3)土石方平整工程;
(4)本项目内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工程、配套的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
2.2.4.3 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3.合作期限:合作期15年(暂定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服务期12年),以《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运作方式:采取DBFOT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石城县政府授权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政府方持股比例为20%,中选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为80%)。石城县政府授权石城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设计、投融资、建设、维护、运营。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5.项目总投资:约141500万元,资本金暂定30000万元(约占本项目总投资21%)。资本金由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24000万元。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10000万元,政府方持股比例为20%,中选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为80%。
6.合作方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通过招投标程序正式确定后,应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与项目授权出资主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5年,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等工作。石城县政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给予社会投资人合理回报,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资收益率(税后)不高于7%。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石城县人民政府或上述政府指定机构,并保证所移交资产通过性能验收,处于正常使用、正常损耗状态。
本项目付费模式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即在项目运营补贴期间,政府承担部分直接付费责任。
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补贴、年度运营成本(由当地审计、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运行维护的具体情况逐年核定)和合理利润,再减去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
7.申请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资质要求
7.2.1联合体成员中,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7.3财务要求
7.3.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3.2联合体投资方或牵头方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提供资金证明材料原件);联合体投资方或牵头方银行资信等级AA及以上。
7.4信誉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截图。
7.4其他要求
7.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7.4.2石城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7.4.3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赣州市市场(承诺书);
7.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5.4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7.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7.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需满足其所履行的实施内容所要求的资质,施工方必需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设计方必需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8.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全部参与竞争,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招标。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9.1时间:自2018年5月3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9.2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地址: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旁)。
9.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考察确认书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9.4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0.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10.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8 年5月24日 14时30分。
10.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地址: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旁)。
10.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11.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12.1采购人: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金丰大道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7-7330687
1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卓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魏路17号
联系人:李珅 刘凤珍 联系电话:18296162285/18179700999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石城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见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