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农业服务中心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紫光路污水泵站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紫光路污水泵站工程
2.项目编号:hctj(2018)0042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其他建筑工程 | 紫光路污水泵站工程,基坑最大深度约6.8米,泵站设计流量约为0.2立方米/秒(1.728万吨/日),最大管径为800m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273.06 |
三、项目预算
273.0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副本原件。3. 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4. 外地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5-02到 2018-05-0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每日8:3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5-17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5-17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晓玥
2.联系电话:1810200640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农业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农业服务中心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军:022-2791940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与星光路的交口天津节能大厦26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0200640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农业服务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