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西吉县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将台堡镇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项目)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JZCJH[201804-23];
三、代理机构编号:SH-NXZFCG-2018-002;
四、变更及增加内容:
1、“供应商特定资格:供应商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供应商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2、设备供货期:20日历天;
3、进口在线监测设备必须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库(2013版)中产品;
4、本次采购项目含设备安装及调试;
5、因西吉县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工期紧、任务重,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复杂,故兴隆镇、将台堡镇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项目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单位只能中取其中一个项目资格。
6、原评分标准:
3 |
类似业绩 |
5分 |
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货物或服务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且中标价高于本次投标报价的。 |
4 |
相关证书 |
10分 |
1、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三证齐全得3分,否则不得分。 2、取得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三级的得1分,二级及以上得4分,否则不得分。 3、取得产品质量计量合格确认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5 |
设备安装方案及人员培训技术服务 |
15分 |
设备安装方案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且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和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得10-15分;较明确且人员培训计划和技术服务保证措施较好得5-9分,一般得1-4分 |
现变更为:
3 |
类似业绩 |
5分 |
近四年(2014年-2017年)每有一项同类货物或服务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且中标价高于本次投标报价的。 |
4 |
相关证书 |
10分 |
1、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三证齐全得3分,否则不得分。 2、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三级的得1分,二级及以上得4分,否则不得分。 3、取得产品质量计量合格确认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5 |
设备安装方案、调试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技术服务 |
15分 |
1、设备安装方案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得2-7分; 2、较明确且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和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得2-6分; 3、现场技术调试考虑到工期及菌种的要求,有污水处理菌剂发明专利,得2分,没有不得分。 |
五、采购单位: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及电话:伏俊杰 13995043586
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丁立兵 0951-5553283
邮 箱: 66117368@qq.com
七、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
(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公告内容存在歧视性或排他性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