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
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回山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XCHS2018004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03-30 11:27:47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18-04-26 09:58:15
八. 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优惠率 |
备注 |
1 |
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项目 |
浙江有美工贸有限公司 |
|
460000.0元 |
|||
1 |
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项目 |
浙江九渊塑业有限公司 |
488900.00元 |
||||
1 |
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项目 |
浙江鑫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
485500.00元 |
废标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废标理由 |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仁祥,张富成,王海祥,王金祥
十. 其它事项:
1.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857591688
传真: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67517758
传真: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7楼D座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