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受桐乡市凤栖经贸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JXQQ(千秋)201805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乙酸钠溶液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标项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乙酸钠溶液采购项目 |
项 |
1 |
266 |
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00元/吨.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乙酸钠生产(或销售)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
3.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2个用于污水处理的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时间为准);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除须具有以上①②③条外,还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证明书。
5.本项目不接收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 报名及发售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 4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 发售地点: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南路65号三楼313办公室)
3. 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a)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营业执照中已明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该证无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c)代理商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唯一经销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d)业绩证明材料;
e)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2、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交付方式: 银行转账、支票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振东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170722072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8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南路65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5月8日14:00时在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南路65号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乡市凤栖经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南路65号三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039833
传真:0573-8803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