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环保联盟网首页       会员中心       客服热线:029-88855575

环保联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中标 » 招标信息 » 正文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5 02:02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26
内容摘要:兴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的施

兴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兴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兴城市人民医院院内

3.招标范围: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标准:合格

5.投资总额:约51万。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8日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三、供货周期时间:2018年05月12日—2018年10月12日 历时154天

四、投标保证金:1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相一致的生产厂家;

3.提供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附相关的经营业绩证明);

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含)以上级信用等级报告概述,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实行现场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8日-2018年0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在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3.报名时需要携带其他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

(2)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提供近年类似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以上复印件两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不经过现场报名确认的投标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4月18日-2018年0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按照相关程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招 标 人:兴城市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73号

联 系 人:张策

联系电话:18009899998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菲菲

办 公 地址: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联 系 电话:0429-5756000

邮      编:125100

2018年04月18日


 



 
原文标题:辽宁省兴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中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中标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