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按提供条件的单台(套)报价,共分为两个标包:
包1:打印复印扫描类设备(打印复印机、高速彩色打印机、中速彩色打印机、黑白双面激光打印机、大幅针式打印机、扫描仪);
包2:成像类设备(数码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便携数码相机、会议室用投影仪、普通投影仪、防爆照相机),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实施或交货地点:以具体订单为准。
3、服务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有能力提供采购所需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二)经销商参与投标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有能力提供采购所需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
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所投包1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时提供)。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7日至9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09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缴纳标书费及招标代理费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WORD版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B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http://(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B座)。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黄金时代广场B座 座
联 系 人:王婷婷 曹琰 于秀秀
电 话:0531-83195909 83191877 83191838
传 真:0531-83195909 82381158
电 子 邮 件:sdlc@vip.163.com
银 行 名 称: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营业中心
银 行 账 户:1511010104000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