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桂东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桂东工业集中区普乐片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政府采购编号:GD201804110001)(委托代理编号: HNGP-CXGD2018-00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工业集中区普乐片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GD201804110001
3、委托代理编号:HNGP-CXGD2018-00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万元) |
/ |
桂东工业集中区普乐片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
¥173.290473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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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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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东工业集中区普乐片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见谈判通知书 |
见谈判通知书 |
见谈判通知书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谈判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4、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4月19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 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8年4月19日17:30 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七、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09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桂东县政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桂东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18073520633
地 址:桂东县普乐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劲锋、方一中
电话/传真: 15211730390 18890119866
桂东项目部地址:桂东县桂东大道政务中心200米斜对面402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