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18年04月11日在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现将原信息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原因为:
需变更的内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资信好,经济实力强;
3.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4投标人须提供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2015-2017年度);
3.5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资信好,经济实力强;
3.2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3投标人须提供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2015-2017年度);
3.4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