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二期)已由鹤示范发改【2017】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二期);
2.2建设地点:冯庄村、刘寨村、石佛寺村东北角;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约150万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新建3座垃圾中转站,均设置1台压缩设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要求的其它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6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 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1份及以上工程造价不低于50万的建筑工程项目类似业绩。
3.5信誉要求:
1、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的在招标公告发经理和委托代理人);
2、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注:不良、通报等相关证明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 2018 年3月 21 日至 2018 年 3 月 25 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月 11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与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史女士
电 话: 0392-6875779 电 话:18603927537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号:SGZB-2018-052
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建设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二期)按照法定程序,于2018年 4月11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 管理人员情况 |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 或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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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青联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 面积 |
投标 报价 |
投标 质量 |
投标 工期 |
建造师 |
1、郏县宫前乡宫前村美丽乡村建设垃圾治理项目(二次) 2、河南省南阳市第二十一学校初中部综合楼建设项目 3、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工科组团二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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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1703.33元 |
合格 |
90日历天 |
彭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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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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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圣梅 |
吕化 |
郭艳丽 |
陈鸽 |
代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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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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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州市鼎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 面积 |
投标 报价 |
投标 质量 |
投标 工期 |
建造师 |
1、鹤壁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教辅楼项目施工 2、滑县锦和书苑公租房(1#、2#楼、裙房)项目 3、汤阴县2016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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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5134.59元 |
合格 |
90日历天 |
吴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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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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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坤峰 |
王福全 |
陈智浩 |
贡政亮 |
姚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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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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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鹤壁市金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 面积 |
投标 报价 |
投标 质量 |
投标 工期 |
建造师 |
1、鹤壁市农业科学院实验室扩建项目工程 2、鹤山区中山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 3、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乡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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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5981.85元 |
合格 |
90日历天 |
孟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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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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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耀鹏 |
邢国杰 |
王波 |
李兵 |
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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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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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原因说明:
1、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装订顺序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单位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条规定;
3、元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装订顺序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
5、河南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4、2016年未提供财务报表附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条规定。
公示期: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4日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备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392-6875779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18603927537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