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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五原县隆兴昌镇再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5 21:37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45
内容摘要: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五原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五原县隆兴昌镇再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以公开招

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五原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五原县隆兴昌镇再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均可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五原县隆兴昌镇再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采购

(2)批准文件编号:五财购准(2018037)

(3)采购编号:GH-2018003  

(4)采购内容:1.收集五原县隆兴昌镇再生水处理工程基础资料;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3.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4.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5.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26万元。

(6)服务时间: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到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手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具有社会服务类别)。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 若2017年度审计报告未出需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及附注;

(4)本企业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6个月内纳税证明;

(5)本企业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服务能力、管理制度建设等;

(7)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经验;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未“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报名事宜,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打印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2016年度和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原件不通过资格审查, 若2017年度审计报告未出需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

(6)依法缴纳税收(需提供投标人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6个月企业纳税证明的相关材料,不提供原件不通过资格审查);

(7)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投标人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原件不通过资格审查);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涵(网上查询单位提供彩色复印件)。

(9)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承担的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已签订的纸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提供原件不通过资格审查);

注意事项: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四、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2)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河区新华东街26号经纬公司院内南楼一楼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5164892836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下午15: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下午15:30时;开标地点: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注:如果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五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13947810808

地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采购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5164892836

地址:临河区新华东街26号经纬公司院内南楼一楼

七、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

账户名称: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五原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8800 3012 2000 0000 030 377
行号:4022 0728 1440
备注: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八、公告发布媒介:

此招标公告只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五原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wyxzfcg.ccoo.cn/)以上媒介同时发布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2018年4月12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五原县隆兴昌镇再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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