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博爱县污水处理及水系提升PPP项目已由博爱县人民政府以博政文【2017】239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博爱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博爱县污水处理及水系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1.2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8)18号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概况:博爱县污水处理及水系提升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由四个项目组成,分别为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博爱县勒马河及运粮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博爱县月山水库河湖连通项目、博爱县李商隐公园水系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位于博爱县开源大道与博广路西北,总规划污水处理规模6万吨/日,建设规模用地面积52.47亩,建筑物面积9172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二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
勒马河及运粮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位于博爱县老城区,实施范围为勒马河和运粮河沿线。勒马河治理工程北起农机局,南至幸福湖公园,全长2258米;运粮河治理工程北起下秦河,南至团结路景观河,全长2420米。
月山水库河湖连通项目工程通过月山水库除险加固,配套建设转山渠,增加月山水库蓄水量,提供灌溉水源,改善周围环境,给月山寺景区及水库周边居民休闲娱乐提供一个良好场所。
李商隐公园项目分为李商隐主题公园、人民路明渠景观带和滨河路明渠景观带三部分。主题公园位于博爱县人民路北侧,占地270亩,其中水面面积150亩,绿化面积100亩,道路广场20亩。
2、变更内容:
2.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投标保证金中 “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17:00时前”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 20 日17:00时前”。
2.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现变更为:2018年4月 26 日9时30分。
2.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前附表”修改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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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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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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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备注:投标文件格式出现轻微变化,但不影响评审或未对招标文件构成违反的视为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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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各分项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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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已进行过资格预审,不再设置资格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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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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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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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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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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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PPP项目合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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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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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详细评审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价格:35分 综合实力:35分 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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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
A:水系景观工程运营成本(7分) |
经审查有效的投标报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取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报价与基准价相等得分为满分7分,其余报价按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B-A)/A|*100%,其中,A为投标报价基准价,B为该有效投标人的报价。 偏差率每高1%(包含1%)时,扣0.05分,最多扣7分。该种情况下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7-0.05* |(B-A)/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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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水系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造价总额下浮率(7分) |
以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水系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造价总额下浮率最大)A为基准价,其本项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有效报价B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1-A)/(1-B)×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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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年化投资回报率(7分) |
以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年化投资回报率最低)A为基准价,其本项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有效报价B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1-B)/(1-A)×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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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银行贷款利率(7分) |
以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银行贷款利率最低)A为基准价,其本项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有效报价B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1-B)/(1-A)×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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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污水处理费(7分) |
经审查有效的投标报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取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报价与基准价相等得分为满分7分,其余报价按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B-A)/A|*100%,其中,A为投标报价基准价,B为该有效投标人的报价。 偏差率每高1%(包含1%)时,扣0.05分,最多扣7分。该种情况下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7-0.05* |(B-A)/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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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 |
企业资产负债率 (5分) |
企业资产负债率≤55%的得5分,在55%-80%之间的,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以供应商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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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总额 (9分) |
供应商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资产总额(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资产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得1分;每高出2亿元,加1分(不足按比例计取),满分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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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分) |
供应商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得1分;每高出1亿元,加1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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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3分)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证体系齐全得3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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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3分) |
具有信用评级公司认定的主体信用评级AAA级证书得3分,AA级信用证书得2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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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3分) |
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有一项得1分;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有一项得0.5分;此项最高得3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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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0分) |
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境内: (1)具有2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每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2)具有投资额3亿及以上的水环境治理(包括但不限于河湖/河道/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水环境生态修复)PPP项目业绩,每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3)提供的上述业绩中属于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每个加1分,最多加2分(提供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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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 |
融资方案及融资能力证明(4-10分) |
融资方案的设计、资金来源、资本结构、年度借还款计划、融资风险、融资成本、融资担保等方面根据其优劣程度在给定区间内打分(2-5分),融资能力根据提供的银行存款证明和授信额度等证明在给定区间内打分(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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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案(5-10分) |
建设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及工期等措施是否完整、合理。根据其优劣程度在给定区间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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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与维护方案 (3-5分) |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组织保证、质量目标与保证、日常运营、维护、附属设施维护、综合巡查、紧急情况应急方案、环境保护等,针对完整性、合理性情况评分。根据其优劣程度给定区间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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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施移交方案(3-5分) |
项目设施移交方案针对完整性、合理性情况评分。根据其优劣程度给定区间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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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以上各项,缺项不得分。 2、综合实力中涉及到的财务报告、证书、奖项、业绩均需提供原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一致时得分。 3、企业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政府采购网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
2.4其他内容不变。
3、联系方式
采购人: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博爱县建设街12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91-8682396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271907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4层
2018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