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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英俊镇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清运服务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04 14:11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181
内容摘要: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英俊镇居民小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英俊镇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清运服务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英俊镇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清运服务入围

项目编号:LNWXCCGS-2018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9161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长吉南线119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31- 84872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0431-87916188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入口123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4、投标企业具备并满足本项目相关作业车辆:载重10吨的吸污车。需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租赁车辆要求同时提供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原件(租赁期限必须涵盖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全过程授权委托人不得擅自更换,如随意更换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入口1237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 2018年4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9:00时至11:00时,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3)法人身份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入口12楼123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原文标题:吉林省长春市英俊镇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清运服务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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