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别:电缆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的矿业花线等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矿业花线等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AB201708315540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先货后款,货币或汇票实施滚动支付。 3.2.2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1、注册资金要求:只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须具有本次招标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资质。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的母公司必须具有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资质。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1、投标方是生产型企业的,要求提供2015年度以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投标方是生产型企业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的,需提供母公司2015年度以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如果投标报价规格型号是替代(升级)规格型号的,须按替代(升级)后的规格型号提供一一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的3倍(以发票金额计算)。 2、如果投标方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且有相对应的销售业绩,可不再上传与采购方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投标方在采购人的合作业绩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上传相应合同或对应发票复印件。 二、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贸易型企业投标。投标方只能投报自己生产的产品。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必须满足注册资金、业绩、技术的要求,同意采购人的结算及支付方式。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汇裕供应链公司《2017年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网上投标需在http://bid.ansteel.cn注册,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下载)。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7年08月31日至2017年09月08日 09时00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8日 09时00分。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5中标人需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中标服务费费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款。 7.网站客服0412-6736015、6736016,0812-3381937(攀枝花) 8.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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