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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永春县锦斗镇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04 18:39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33
内容摘要: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锦斗镇生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锦斗镇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锦斗镇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JX20186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全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921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203省道与350县道交汇处附近西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5-239318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海全、0595-2219213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8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2)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2。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0:33 至 2018年04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801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全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9213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8.471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0:33 至 2018年04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801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801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主要要求

服务年限

供货

地点

1

永春县锦斗镇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采购人指定地点


 



 
原文标题: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永春县锦斗镇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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