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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05 00:12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31
内容摘要:经公主岭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吉林省公主岭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

经公主岭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吉林省公主岭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市政府授权,由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诚邀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现发布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主岭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2、项目编号:GXTC-1868027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319]-0035号

3、项目授权主体: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5、项目概况

   5.1项目具体内容:政府方授予社会资本方在本项目所属区域范围内实施道路、广场及公园清扫、弃管小区保洁、公厕清理及保洁、粪便运输、市区范围内河流域的垃圾清理、水面保洁、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冬季降雪清运、垃圾填埋及无害化处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等运营,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环卫处现有环卫机器设备、设施、场地及房屋等资产(以下称“项目资产”)评估价值为3792.74万元,其中能够直接用于本项目环卫工作的机械设备等共计2384.24万元;提供环卫服务所必须的场地、房屋、仓库等共计490.05万元以及不能直接用于环卫服务或环财测算不包含的机械设备共计 918万,另外为实施本项目所发生的前期相关费用 313.06万元计入到本项目的资产转让测算中。社会资本方出资购买项目资产的使用权;政府方可行性缺口补助共计支付60420.89万元。根据市政府批复的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50万元(即为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全部出资,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5.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的运作方式为TOT(移交-运营-移交),由中标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出资购买本项目项下的机械设备、房屋、场地使用权以及本项目范围内道路、广场及公园清扫、弃管小区保洁、公厕清理及保洁、粪便运输、市区范围内河流域的垃圾清理、水面保洁、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冬季清雪及运输维护等一系列工作的经营权。

5.4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0年。

5.5项目回报方式: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实施机构协助项目公司向各单位和居民及弃管小区收取环境卫生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以缺口补助方式拨付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补贴收入分两部分,一部分为转让资产的运营收入,另外一部分为提供运营收取的保洁费用。

6、申请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6.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6.3 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第二条规定:“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6.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实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6.5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环卫工作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6 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相应数量和经验的管理人员。

6.7 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信誉要求

7.1 独立法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7.2 采购人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申请记录期间的企业申请。

7.3 申请人需出具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7.4具有2017年1月1日后,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8、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

8.1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按照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详见《附件1:资格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发出采购邀请函后方可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8.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3家及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9、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9.1资格预审报名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2资格预审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9.3资格预审报名的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

9.4 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现场获取。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8日上午13时3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心塔建行5楼开标室(公主岭市公主大街与迎宾路交汇)。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合格申请人确定的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jl.gov.cn/jilinztb/)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周海明

电  话:0434-6294036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王 建

电话:0431-81852896

2018年3月26日


 
原文标题: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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