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118号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8920149867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段嘉奇、靳照亮
联系电话:13720095152、1372009621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8-22
三、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3月13日
四、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事项、内容
(一)磋商文件第70页:“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是只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证明资料还是需要提供联合体全部成员的资格证明资料?同时第4条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请明确需要提供的具体年份以及是否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提供。
答复:磋商文件第70页:“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第4条修改为:“附联合体所有成员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建设工期暂定从合同生效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具体工程建设进度如下:
1、2018年计划完成180个建设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2019年计划完成121个建设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招标文件中多次提到具体的工程数量,如果实际调查不一致的,按照实际调研还是可研报告进行计算。
答复:按照可研报告进行计算。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融资能力中要求提供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函,经咨询银行,在银行出具相关融资证明时,有固定格式,名字为贷款承诺书或者贷款承诺函,因与融资能力相关要求的文字不一致,是否可以作为融资能力的证明材料。
答复:可以。
(五)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封面和电子文档U盘是否仅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答复: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封面和电子文档U盘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六)磋商文件落款处“供应商名称”以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答复:磋商文件落款处“供应商名称”以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