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主管道市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高管发【2016】154号文/关于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横沟桥镇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管径0.6-1.8米的污水管道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258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4月20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管径0.6-1.8米的污水管道工程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近五年内做过投资额大于或等于本项目的市政管网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xnztb.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www.xnztb.cn /Tpbidder/login.aspx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2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D301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咸宁国际 大厦A座2103)
邮 编: 437100 邮 编: 437100
联 系 人: 镇工/罗工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13907248112/13545588542 电 话: 13807249652/0715826336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