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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画溪街道柏家浜村陈家门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05 07:48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155
内容摘要:画溪街道柏家浜村陈家门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画溪街道柏家浜居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

画溪街道柏家浜村陈家门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画溪街道柏家浜居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画溪街道柏家浜村陈家门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管道长度约为3200m,主要内容为污水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化粪池砌筑、安装;一体化泵站购安;路面破除、修复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造价约47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2.6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25楼东区)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画溪街道柏家浜居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赵书记

电话:13905825038

招标组织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2-6298660(6298661)

长兴县画溪街道柏家浜居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原文标题:浙江省宁波市画溪街道柏家浜村陈家门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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