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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05 14:29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25
内容摘要: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清发改[2016]19号文件批复,采购人为清丰县市政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清发改[2016]19号文件批复,采购人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市政园林局委托,对该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CDZBCG-2018-127

2.2 项目名称:清丰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3 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2.4 采购内容:水平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喷淋除臭设备、勾臂车、吸污车等;

2.5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供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2.8 质保期:2年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10 采购设备数量、技术参数及主要性能特点:详见清丰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2.11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六个月以来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4 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投标人(投标人是代理商的,也可提供生产厂家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垃圾中转站设备类似业绩(须含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6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本公告期限: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4.1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由法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本人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和企业所在地人事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并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2 报名资料与开标时携带材料及投标文件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4.3报名资料须编制目录并编写连续页码;目录顺序须按照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排列,然后将报名资料左侧胶装成册,在封皮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室。

5.3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3239385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分公司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8530300051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原文标题: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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