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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05 14:29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08
内容摘要:1. 招标条件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会议精神,长乐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

        1. 招标条件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会议精神,长乐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长乐区人民政府授权福州市长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车里垃圾填埋场。主厂区和填埋场渗滤液站区86.6亩。

2.3 项目概况

2.3.1 项目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t/d,年处理量54.75万吨。

2.3.2 炉机配置:配置2×750t/d机械炉排炉+2×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3.3 建设内容:将车里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提升,主厂区和填埋场渗滤液站区占地86.6亩,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t/d,年处理量54.75万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内建设2台750t/d机械炉排炉燃烧生产线,配置2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通过筛分处理方式对车里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进行处理,筛上物入炉燃烧并建设筛分处理设施一套,由项目公司自行对陈腐垃圾进行开挖、筛分、处理和填埋。项目公司需自行负责保证项目实现运行的厂外通水通电(包含铺设供水管网、供电设备)。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所包含的建设内容均由项目公司负责。

本项目的炉渣、飞灰、废水、渗沥液等所有产出废弃物均由项目公司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原有垃圾填埋场的陈腐垃圾处理完成后,可供项目公司用于填埋飞灰、炉渣等废弃物。本项目所有废弃物的处理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2.3.4投资估算:本项目建设总投资70267.78万元,其中,焚烧厂工程投资69774.03万元,垃圾筛分治理工程投资493.75万元,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1。

表 1-1 投资分析表(焚烧厂工程)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费用(万元)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57927.94

1

建筑工程

22747.75

2

设备购置

25502.50

3

安装工程

9677.69

第二部分其他费用

6183.97

基本预备费

3205.60

建设期贷款利息

2078.09

铺底流动资金

378.44

建设工程总投资

69774.03

表 1-2  投资分析表(垃圾筛分治理工程)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费用(万元)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377.00

1

建筑工程

53.00

2

设备购置

300.00

3

安装工程

24.00

第二部分其他费用

84.89

基本预备费

23.09

建设期贷款利息

8.32

铺底流动资金

0.45

建设工程总投资

493.75

2.3.5服务范围:长乐区全区。政府按约定的方式、地点向项目公司供应生活垃圾,未经政府方同意,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非政府方送达的任何垃圾。

2.3.6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自项目签订PPP项目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

垃圾焚烧发电厂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试运行。

2.4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注册住所(长乐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由中标投资人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出资形式为货币。

2.5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6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由中标的社会投资人筹集,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可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解决,必要时由社会投资人提供相应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它资金未按时到位由社会投资人负责补齐。社会投资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社会投资人方承担。

2.7 项目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

2.8 项目质量标准:项目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合格标准。焚烧厂二次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2.9 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投资人招标,由中标投资人依法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运营维护和移交。

招标范围为为本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资运营能力和融资能力:

①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存款金额不少于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7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且资金存款持续时间不少于10个日历日(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三个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的连续10个日历日)的存款证明;

②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额度不少于4.9亿元人民币且有效的贷款意向证明或综合授信文件;

③投标人2016年末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7亿元人民币;

④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由中标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中标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中标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中标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项单厂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200吨/天及以上(其中单条燃烧生产线的处理规模不得少于6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项目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包含运营内容且通过环保验收,项目业绩包含BOT、PPP、DBOT等运作模式,但不含BT模式)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3室)报名,本项目报名不收取费用。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4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开标室]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指定的保证金帐户。若投标人为境外企业时,投资保证金递交方式中的递交主体变更为:由投标人授权委托的一级控股子公司作为递交主体(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9. 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 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福州市长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环卫公寓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65128588

10.2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1-38113817、28302236、38872076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

帐号:118080100100112815

监督单位:长乐区财政局

相关附件:  公告.docx


 
原文标题:福建省福州市车里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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