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菏泽市传染病医院150m³/d污水处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HCGCZ2017-102
三、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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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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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传染病医院150m³/d污水处理工程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合格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四、供货安装期:
供货安装: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期安排及要求必须符合工程整体要求)
质保期:不低于两年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量不低于150m3/d,排放标准达到山东省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37/596-200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规范及标准,并通过菏泽市牡丹区环保部门及菏泽市环保部门验收。
五、报名时间及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03月14日08时30分至2018年0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菏泽市中山东路169号天一小区)
3.方式:报名时须提交下述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合格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审核无误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且一次提交完整,否则不予受理。(报名时的资料审查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结果以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日期: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供应商请将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用其公司的基本账户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收款单位名称: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开发支行;
账 号:1609030009200247031
注:(1)磋商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磋商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九、发布媒介: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黄院长
地址:菏泽市句阳路298号
联系方式:1555015219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中山东路169号天一小区
联系人:何先生、桑先生
联系方式:0530-5351688
2018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