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蛮河花苑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洋蛮河花苑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洋蛮河花苑小区污水配套工程。工程包括调节池,设备基础,设备用房,厌氧池等土建工程和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护运营两年。
(2)工程地点:海安开发区洋蛮河花苑内;
(3)招标范围:洋蛮河花苑小区污水配套工程,包括调节池,设备基础,设备用房,厌氧池等土建工程及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护运营两年(包括两年间材料费、人工费等)。
(4)总工期:暂定为35日历天,其中土建施工工期按招标人要求。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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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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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6210336000001001001 |
洋蛮河花苑小区污水配套工程,包括调节池,设备基础,设备用房,厌氧池等土建工程及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工程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护运营两年(包括两年间材料费、人工费等) |
144.8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3日到2018年3月22日9:00分登录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 22 日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南通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000元整。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2013)4号文第25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含电子文件3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于旭红
电 话:0513-8896610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 陈莉
电 话:0513-68877676 0513-81819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