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市容整治、广告清理、拆除违章建筑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DZB2018-03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市容整治及广告清理服务项目
二标段: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拆除违章建筑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一年
四、采购内容:市容整治、广告清理、拆除违章建筑及垃圾清运服务。(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良好的业绩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3月12日8:30起至2018年3月16日16: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两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2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深圳街3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135008092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