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东方水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迁洋河新区水环境整治PPP项目已经洋经发[2017]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洋河新区水环境整治PPP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eline="">1.1 项目地点:
宿迁市洋河新区
seline="">1.2 项目规模:
项目静态总投资约142243万元;
seline="">1.3 勘察工期:
70日历天
seline="">1.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
seline="">1.5勘察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seline="">按要求完成第一阶段工程的勘察并提交符合要求(通过审查)的勘察成果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20%,完成第二阶段工程的勘察并提交符合要求(通过审查)的勘察成果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40%,完成全部工程的勘察并提交符合要求(通过审查)的勘察成果资料后付至实际勘察费用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seline="">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洋河新区水环境整治PPP项目工程勘察,根据招标人要求,对该工程进行详细勘察,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具体勘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方法
seline="">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seline="">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7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seline="">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9日08:30至2018年3月15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seline="">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seline="">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3月29日14: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
seline="">招标人: |
seline="">宿迁市东方水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seline="">招标代理机构: |
seline="">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seline="">地 址: |
seline="">宿迁市洋河新区 |
seline="">地 址: |
seline="">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向南50米 |
|
seline="">联系人: |
seline="">沈志伟 |
seline="">联系人: |
seline="">罗明 |
|
seline="">电 话: |
seline="">18626191083 |
seline="">电 话: |
seline="">134018985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