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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三、比选内容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 A、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注册的,具备供货资格和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供应商,其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B、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是“三证合一”证件,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C、比选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拟投产品的品牌的代理权(品牌授权代理证书或该品牌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D、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指:类似潜水搅拌器销售、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F、因故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企业不得参加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3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若三证合一证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司公章。 (4)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两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20 日下午 14:00 前。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在2018年 3 月 20 日下午 14:00 前递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18年 3 月 20 日下午 14:00 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进行。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 二次报价 的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caigou.my.gov.cn/)。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代理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2018年 03 月 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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